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能比要2N赔偿金更狠!
对于公司违法辞退、终止时,员工可以主张2N赔偿金,应该已经算得上是常识了。但其实员工还有另外一个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返岗复工。说白了,就是不要赔偿要饭碗,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比要2N赔偿金更为有利。 1.哪些情况更加适合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如果在求职的淡季期间离职,可能短时间内难以入职且赔偿金难以支撑的。 (2)或者女员工正处于孕、产、哺三期内的,需要享受各种生产待遇的。 (3)再或者还有较高金额的绩效或者年终奖尚未发放且离职后难以主张的。 (4)被辞退时,年龄偏大甚至距离退休年限较短,二次就业非常困难的。 2.胜诉的,除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有哪些利益: 因公司违法辞退、终止的,虽然整个仲裁和诉讼期间,员工并未实际到岗提供劳动,但公司依然要按照原待遇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补缴社保。要知道,仲裁、诉讼几个程序下来,短则一年半载,时间久的一两年都是有可能的。因此,在保住工作的同时,还能收获意想不到的“大便宜”。 3.哪些情况不建议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如果是首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还是建议主张2N赔偿金,因为合同到期后,公司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就有权利合法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2)如果公司负债较多甚至发不出工资,可能进入破产或者解散程序的情况下,也同样建议主张2N赔偿金。 (3)一定要有公司违法解除的充分证据,假若对于公司辞退的违法性把握较小,也不建议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 若出现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下,员工这时候只能获得赔偿金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公司辞退的是一般性的基础岗位的员工,一般不会出现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但如果辞退的是一些特别岗位的员工并且该岗位已经入职新人的情况下,则可能构成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例如,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等岗位,此时员工只能获得赔偿金。 #劳动仲裁 #劳动法 #劳动纠纷 #职场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违法辞退 #辞退赔偿金 #打工人 #劳动争议